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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蓉城第一地摊!(2/2)


王爽算算今天的营收,路边摊的纯利润本来就高,如果每天都有这么好的生意,一天能赚4000元以上,一个月就是12万,一年是一百多万,可以在高档小区全款买两套房!

这么不起眼的生意,居然这么赚吗?

王军被傻儿子打败了。

“啥子路边摊一年能赚一百多万嘛,那大家都不用上班,全去摆摊好了,你们能赚这么多钱,是因为整个蓉城,只有你们一家路边摊会想着上电视宣传!”

创业要选对行业,还要选对合伙人。

一般人摆地摊,一天能有千把块的营业额,晚上做梦都在笑。

一个月赚万把块,摊主会满足的不得了。

就算有雄心壮志的,也是从临时摊位发展成实体店,开了总店再开分店,规模上去了再打广告,哪有搞个地摊,跳过了实体店、总店和分店这些步骤,直接去推广的?

闻樱是把顺序颠倒了,先推广小龙虾,在蓉城这片空白市场拓荒,让蓉城人能接受吃小龙虾,再筹备实体店。

王军丝毫不怀疑,闻樱的野心不止是一家实体店,开分店是必然的。

但王军也给儿子提了醒:

“你们倒是费力把小龙虾的名气推广了,原本是水沟水田里上不了台面的东西,现在别人知道小龙虾能卖钱,你们的竞争对手差不多也该出现了!”

来就来撒。

王爽把袖子挽起来,告诉他爸:“太升南路也不止你一个人在卖手机嘛,你的手机城能在太升南路站立不倒,我们的‘虾王’还是要做行业老大。”

闻樱说了,不怕有人竞争,不怕有人模仿,只要客人认准了“虾王”,那“虾王”永远是最赚钱的。

自己吃了肉,分汤给别人喝是应该的嘛!

——汤都不要别人喝,别人妒忌的眼睛发红,就要扑上来撕扯他们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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