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3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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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真的告论坛,就是先发律师函,一般论坛会配合提供用户的资料。论坛要是不配合呢,咱们就把论坛一起告了,就是走一遍程序,逼他们提供用户的信息。”>
反正十几年后就是这样操作的。>
邹蔚君想了想,“要不,我把律师叫过来,你俩交流一下?”>
行不行,邹蔚君不好判断,她担心这只是闻樱头脑发热,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处理最好。>
闻樱当然不怕和律师面谈。>
邹蔚君打电话时,闻樱用邹蔚君的电脑注册了一个号。>
她在天涯其实有号,不过用户名叫“闻律师”,混迹的亦是“法律天地”这个板块。>
亲自上阵怼黑子暴露自己的其他马甲的蠢事,闻樱才不会干呢。>
她注册了一个新号,想叫“逆流的鱼”,发现用户名已经被占用了,干脆就叫“小鱼本鱼”,这下倒是一下通过了。>
闻樱把匿名网友挤牙膏般爆料的回帖都给回复了。>
第一条就茶味冲天。>
“您是韩主编吗?”>
“您为什么要在论坛里这样说我呢。”>
“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呀。”>
“韩主编,我从来没有拒绝过您,是您一直拒绝接我电话,如果您看到这条回复,联系我好吗?”>
在热门帖子里回复,看到的网友不少。>
一开始并没有网友理闻樱,但闻樱打字实在太快,论坛实在玩得太溜,绿茶口气也模仿得实在太像,把一个受了委屈的新人小作者演得惟妙惟肖。>
邹蔚君请来的律师赶到时,帖子里已经有不少网友追着闻樱的回帖发问。>
问闻樱是不是“逆流的鱼”,问《爱格》发的声明是真是假,问《少年偶像》真的会出版吗……闻律师管撩不管埋,对于热心网友的关心,她通通置之不理。>
“闻樱,这位是郑致和律师。”>
郑致和?>
——是她认识的那个郑致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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