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未成年人保护法能这样用吗?(2/2)
开口反驳:>
“潘莉能不能留在学校,是贵校的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诬陷别人有罪,那实话实话,又有什么错。”>
“你——”>
方教授气急,谢骞眼神清冷,却又有洞悉一切的清醒。>
“如果我们不闹这一场,贵校会开除潘莉吗?”>
当然不会。>
学校一般的处理方式,是低调掩盖丑闻。>
实际上音乐学院因为漂亮的女学生多,常年都是蓉城各大高校学生嘴里的八卦圣地,什么音乐学院门口停一辆车,引擎盖上放上一瓶水,如果女生有意,就会上车……诸如此类的段子,编造者固然其心可诛,听信者也是带有偏见。>
学校首先是不想事情闹大,影响学校的形象,其次才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生要去夜场兼职,这种事只要没有伤害到谁,学校其实管不了。>
学生去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好吧,苦主找到学校来了,又是难以安抚的暴躁脾性,学校的确会将当事人开除。>
前提是得有证据!>
不能是两个半大孩子跑来学校闹一通,学校就将涉世学生开除,那假如学生是被人冤枉的呢?>
这些话,方教授当然不能和两个半大孩子细说,她就说俩人没有证据,要请俩人家长来对质。>
请家长这种威胁,根本吓不住闻樱和谢骞。>
一个是31岁的成年人心理,对家长没有敬畏心,另一个家远在京城,总不能一个电话打过去,让家长坐飞机过来领人。>
看着两人软硬不吃,方教授很是头疼,外面的学生们闹哄哄的,胆大的还趴着窗户偷瞄偷听。>
这时候,接到消息的系领导匆匆赶来,闻樱瞬间来了精神,大声道:>
“我说的没有一句假话,我不怕你们去调查,你们要是不信就带潘莉去医院验尿,看看她是不是怀孕了,让她说孩子父亲是谁!如果是我冤枉了她,我登报向她道歉,如果我没有冤枉她,学校就必须把她开除,要不然我每天都来闹一场,反正我是未成年人,警察来了都只能口头教育我!”>
系领导脚下一滑,差点摔了一跤。>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这样用的吗?!>
——你这个小姑娘,真是过于优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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