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二十四章 决斗(2/2)

甚至曾经一度是篮球队伍里面的得分后卫,身体素质自然是不错的。可怜张辉早就被花天酒地的生活掏空了身子,常言道最伤男人健康的是“酒色财气”四大隐形杀手,而被喻为最伤身体的“色”字,其实如果控制得法,反而对身体是有大大的好处的。什么?你让我告诉你这个“得法”?嘿嘿,门儿也没有啊,这可是笨云的不传之秘哦。

这一场战斗,从一开始的时候就是张辉处在下风,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不过是让张辉的劣势更加凸显罢了。两人都不会武功,自然靠的就是各自的身体素质和实战中的技巧,在这一点上,作威作福惯了的张辉又哪里会是篮球出身的刘元的对手?不到五分钟,张辉就彻底地败下阵来。

刘元拍拍身上的尘土和草屑,说道:“你输了!”

王芳芳上前去检查张辉的伤势,一边检查一边骂道:“你这个神经病!就算你打赢了又怎样?我恨死你啦!”

刘元看着张辉,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挑战你,不是为了让你立刻将芳芳让给我。我挑战你,只是为了向你证明,你,张辉,没有保护芳芳的能力。换一句话说,就是你根本配不上芳芳!”

“嘿嘿嘿!哈哈哈!”

刘元昂首挺胸迎着残阳走了,留下了脸色灰败的张辉和一脸焦急的王芳芳。张辉忽然抓起一块半截砖头,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刘元的身后,对准刘元的后脑勺,一砖头拍了下去!

刘元扭过头来看了一眼张辉,直直地倒了下去。后脑勺是风池穴所在地,正是人体三大死穴之一,这一砖头是张辉奋力拍出,直接就把他给打晕了。张辉犹自不解恨,用砖头又对着刘元身上一阵猛拍,王芳芳语无伦次地大叫着将他拉起来,两人疯了一般地跑了出去……

作者按:这两章的描写,均没有出现主角高渐飞的身影,但是这种描写,恰恰是为了以后高渐飞的出场而作的铺垫。敬请期待,下一章,将会有主角的身影了。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