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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玉养人呐,不可不戴(2/2)

为什么说人养玉三天,玉养人三年吗?”

“其实这也是有讲究的,不是什么和田玉羊脂玉的讲究,主要在一个价钱上——这个玉的价格啊,不能低于两千块。”

汤山果别好了飞镖,感兴趣地转过脸。

“就走在大街上,撞着了,遇到不讲理的,人家动手,你把这玉往他拳头上一放就行了。”

“首先呢,是玉器易碎,动手肯定坏;其次,玉的高价值在咱们国家是普遍承认的;最后,也就是最关键的,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就是两千块。”

“买块玉戴三天,一碎就是几十上百万的调节赔偿款,那还不是美滋滋让对方打了三年白工。”

汤山果被逗笑了,非常文雅地用手掩住嘴,跟能笑出鸭子叫的杨思高完全不同。

随后的一整个下午,两人都在超大的场馆内闲逛,汤山果也随性说一些自己的故事。

到了五点钟,天色渐暗。

“你去陪别的女人吧。”

“不要把飞镖弄丢,不然后天我可不给你化妆。”

汤山果说走就走,十分潇洒。

王明可就不行了,明天到底陪哪个女人是每个帅哥都会头疼的问题,想必读者们都感同身受。

思考了半天,王明作出决定。

陪室友算了。

——

《扑街日记》

15

班房就是牢房,上班就是坐牢。

码字还要再惨一点。

坐牢可能出狱,上班总会下班。

而完结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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