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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称手的兵器

南宫雪稚直接将冰夏带回了莲香居。

其实她原本是想让韩子墨给冰夏看看的,可又一想,这里是玄圣烨说了算,冰夏又是被他害成这样的,她也不想让韩子墨为难。

反正她的药膏还有很多,而且冰夏的手并没有伤,只是身上的鞭痕触目惊心,让她想到了那几天的自己。

玄圣烨这个没人性的混蛋,她真的记住了。

冰夏虽说是今天才认识,但也是她的人了,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当然,冰夏不是狗。

人家好好一个小姑娘,都是爹生娘养的,而且今天她爹还走了,原本就已经够不容易的了,现在还被弄得半死不活。

南宫雪稚现在真是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憋得自己那叫一个难受呀。

初蝶还在小厨房呢,南宫雪稚将自己的药膏找了出来,细心地为冰夏每道伤口上都擦了药,然后就让她在自己的床上休息。

擦完药没过多久,初蝶就将晚餐准备好了,可南宫雪稚现在一肚子气,哪还能吃得下东西啊?让初蝶和小金子自己先吃,她一个人跑到莲花池边,生闷气。

初蝶和小金子自然也是吃不下饭的,所以这夜,整个莲香居上上下下四个人,全都饿着肚子。

夜里没有风,有些闷热,南宫雪稚将外面的大袍子脱下,又剩下了一身中衣。

周围到处都是小虫子的叫声,她也不知道都是什么虫子,总之那些声音让她越来越烦躁。

穿越来的这几天,她一直都没仔细想过,以后的日子要怎么办……当然,离开王府是一定的,只是要怎么离开,离开之前她要怎么保护自己和初蝶还有小金子,如今又多了一个冰夏,这些她都没想过。

现在真应该好好想想了,她必须得保证,在离开之前,他们四个人都是安安全全健健康康的。

可是玄圣烨武功那么高强,打是打不过他了,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她一枪就能毙了他。

她的工作性质,是可以配枪一起上街办案的,所以她的枪法特别准……咦,这里虽然没有枪,她可以用别的代替啊,比如说弹弓。

弹弓虽说没有枪的威力大,但也能小小的教训一下玄圣烨的,不致死,让他疼一疼也是好的。

就这么决定了,明天就让小金子给她做个弹弓。

要在古代混,怎么说也得有件称手的兵器不是?

所以第二天早晨,初蝶和小金子都被叫到了南宫雪稚的面前。

“你们两个听好了,我们这莲香居,最近有点犯太岁,是个人就能欺负咱们,所以咱们要雄起,要去斗争,绝对不能再继续这么怂下去了。”南宫雪稚的腰板挺得直直的,雄赳赳气昂昂,气势绝对跟得上。

初蝶和小金子虽然不是完全能听懂南宫雪稚在讲些什么,但也被她的气势所感染到了,用力地点了点头,一个个都拿出了百分百的精神出来。

冰夏仍然躺在床上,她已经醒了过来,刚才南宫雪稚又给她擦了一遍药,现在已经好些了,就是还不能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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