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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剑与魔法 中(1/2)

我名库纳伯格,今天是我领悟水元素规则的第三百六十八年,而在今天我终于将所有有关水之规则的附属规则全部融合完毕。

从理论上来说,我已经够资格成为一名史诗级强者,但是………

根据各种典籍上记载,许多传奇阶大圆满强者之所以强硬压制自己不进阶,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想要找到不成为神明附庸的‘超脱’之路。

然而‘超脱’之路毕竟艰难,除非你修炼的法则在这之前没有神明靠此成神,否则终究还是要走上这一条路。

当然,想要‘超脱’也不容易,千万年来能够超脱的强者数量实在是少之又少,终其原因还是在法则的特性之上!

法则和规则不同,虽然每个人都能将其拼出来,但是成型的法则都是天地间唯一的,如果这个法则只有一个人成神,那么这个人就能独占这条法则,获得的力量将会无比强大,例如:光明神!

但是如果你先用这条法则成神了,在你的后面又有同样的强者想以这条法则成神而你又不阻止的话,你的法则之力会被人分去一部分。

享受过绝强力量之后,无论是谁都不会愿意自己的实力降低,除非…………

那个人成为自己忠实的手下!

神明之间也不是和睦一片,光明神系、元素神系、自然神系以及其他的一些小的神系等等,这些神明都有着自己的派别,也有着自己的利益。

法则有对立,例如水与火、光与暗、生与死......等等。

使用法则的神明自然也是不例外,为了争夺信徒,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大,往往拥有对立属性的神明会将对方标榜成异端!

在库纳伯格的那个时代,神与人的界限划分的还不是这么清晰准确。

那时众神居住的‘神界’偶尔还是会有人类能够误入其中的,而这些‘幸运儿’也会将神界中的所见所闻传回永恒大陆之上。

战斗是需要人手的,而到了神明这个级别真要祂们去生死相搏也不太现实。

神明除了自己的小团体以外,大致上可以分为:守序秩序、守序邪恶、混乱邪恶以及亦正亦邪(墙头草)的中立阵营。

能在永恒大陆上光明正大传播信仰的神明基本上都是属于守序秩序这个阵营,在很多种族的心中这些神明便是正义的化身,是天地秩序的守护者!

也正是这样,神明们没有办法像邪恶神明一样,做出一但发现试图从自己这里分走力量的家伙就直接抹杀掉的事情。

既然无法抹杀而争斗又需要棋子………

所谓‘属神’便是在这一条件下应运而生!

实力太低的,没有资格进入神明的目光之中,也没有资格参加神明之间利益的对决,只有领悟了法则拥有向神明领域进化的史诗阶强者才有培养价值!

能够进入史诗阶之人有那个是天赋差的?有那个不是心高气傲之辈?

一辈子不服天不服地,在即将得到永恒的寿命之时却要做别人的棋子、别人的手下?

这不可能!

于是就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达到规则蜕变法则的临界点之时强行压制不让自己进阶史诗阶。

连叶扬都能知道,想要不被神明发觉而进阶史诗阶,要么找到一条没有被神明化为‘自留地’的法则,要么瞒过神明的感知,库纳伯格自然也不例外,他不允许自己成为神明的附庸!

古往今来,天地间已知的法则基本上都被神明收入囊中,想要找到一条无主的法则实在太难了,而想要瞒过神明的感知………还不如碰运气去找那无主的法则来的实在!

都说人类是最会创造,也是最最狡猾的种族,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真的没有错!

没有法则,那么我们自己创造一条法则不就好了?

这个想法一直从人类通过与魔鬼进行交易从而得到力量之后,从地位还是奴隶、食物的黑暗年代,从第一位达到传奇阶大圆满人类出现的时候便有了这样的想法。

只不过迫于现实以及高死亡率的风险下,很少有人会真正的选择这种方法,而选择了这种方式的人也很少有成功的例子出现。

即便再少,有成功的例子便代表着可能性,而只要有可行性,那就够了!

水之规则是当初库纳伯格在进阶传奇阶的时候主动选择的规则,虽然选择的这一规则让库纳伯格即便是魔武双修,战斗力在同阶之中排不上顶尖,但是库纳伯格并不后悔当初放弃了威力强大的雷之规则,因为水之规则有些其他规则无可比拟的,那便是包容性,想要走创造规则这条路,库纳伯格的认识中没有比水之规则更适合了!

没错,库纳伯格在传奇阶之前便已经考虑到了自己的史诗之路,这份深谋远虑让叶扬也不得不为之感叹!

要知道修炼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就算你进阶了传奇阶也不就能保证自己能够活到进阶史诗阶的那一天,不说其他就说死在叶扬手上的传奇阶强者还少么?

库纳伯格一路将水之规则领悟到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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