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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一个水做的女人(1/2)

雁水山庄,灯光五彩斑斓。

自从颜如燕和胡小依来到雁水山庄,这里的装饰风格焕然一新,多了一份温馨浪漫,少了以前的庄严华贵。

那是因为,胡小依是艾小爱心头的疼。

“小依,这是我亲手给你熬制的血丝燕窝羹,你趁热吃了,对身体很好。”

艾小爱把黑漆托盘里面的白色瓷碗放在胡小依的面前,温柔的说。

斜靠在真皮沙发上的胡小依一身黑色真丝居家薄裙,显得身材更加纤细娇小,让人怜爱。

面容平静洁净,秋水般的剪影如烟,令艾小爱为之着迷。

两人青梅竹马在雁水山庄长大,比胡小依大三岁的艾小爱打小就喜欢这个文静的童年发小。

长大了,由喜欢变成了爱。

虽然,艾小爱不喜欢胡寒山夫妇高高在上的眼神对自己的忽视,因为他表现得与胡小依一样没有修炼天赋。

古武世家的子弟没有修炼天赋,哪怕他聪明才智过人,年年在学校终考拿第一名,哪怕他是艾老的儿子,必然会被排除在培养对象之外,这很正常。

但是艾小爱还是表达了对胡小依的爱意。

他知道,胡寒山不会答应自己的求婚。

没关系,只要胡小依愿意接受自己就行了。

但是,正在读大学的胡小依对千里迢迢过来看望自己,并且手里捧着玫瑰花的艾小爱感到非常慌乱。

她只是低声说:

“小爱哥,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我也不知道自己对你的感情是兄妹还是朋友……”

然而最让艾小爱失望的是,胡小依最后对他说:

“这件事情,你去跟我爸爸说。他答应了,我也愿意嫁给你,毕竟我们那么熟悉了。”

跟你爸爸

一看见我就摇头的胡寒山早就不满我把胡小洛给带坏了,他还会把掌上明珠嫁给我吗?

更加让艾小爱吐血的是,胡小依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喜欢你”的话,更加不要说“爱你”之类了。

没有喜欢没有爱,也愿意嫁给我?

是一种施舍,还是一种可怜?

或者,是一种自贱?

无论哪一种心态,都让艾小爱愤怒。

我艾小爱是枭雄转世,需要别人来可怜同情吗?

你胡小依是我的心中女神,把婚姻大事看得那么清淡,也是不能容忍的。

不能容忍的是,艾小爱担心胡小依对别的追求者也是这么随便。

校园里面,想追求亿万富翁家里千金小姐的人太多了。

艾小爱求爱失败,把愤怒转化为动力,加紧了在湘江实业集团谋权篡位的步伐。

所幸的是,胡小依一直到大学毕业也没有把自己“随便”嫁出去。

想追求胡小依的大学同学是很多,敢追求她的,却没有一个。

当胡寒山带着家人离开了雁水山庄,艾小爱终于熄灭了对胡小依的幻想,转而对文娟表达了好感。

“找一个修士做伴侣,志同道合,还能白头偕老,这是很现实的事情吧!”

况且,文娟的气质与胡小依很像,都是不喜欢多话类型。

艾小爱当时这么安慰自己。

他二十五岁了,必须给艾老找一个儿媳妇,让老人家安心啊!

然而现在,胡小依又回来了,还住在雁水山庄,艾小爱心中的火焰又熊熊燃烧起来。

胡小依看着艾小爱一脸的热情真诚,暗暗叹口气接过瓷碗。

瓷碗表面温度刚好,不会烫手。

然而看着碗里微黄色的黏稠透明的燕窝汤里的几丝暗红,胡小依的秀眉微蹙,淡淡的说:

“小爱哥,你天天晚上送好吃好玩的东西给我,真的让我很过意不去。

只是这一碗血丝燕窝,是金丝燕呕心沥血历尽艰辛吐哺而成,却被盗猎者残忍的挖走,燕窝里面的雏鸟还被扔下悬崖摔死。

像这样的东西,哪怕它再珍稀,我也是不会吃的。”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胡小依单薄的身子起伏不定,过于白皙的脸上,出现了一抹红色。

显然,胡大小姐生气了。

“糟糕,是我疏忽了!”

艾小爱心里暗暗自责一下。

从小就温柔善良,喜欢花花草草小动物的胡小依,还真的像林黛玉一样为落花而落泪,为小狗的伤口而伤心难过。

“对不起,我把燕窝端走。”

艾小爱连忙道歉,收起瓷碗走出胡小依的“闺房”。

他知道胡小依生气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呆着,越想哄她高兴,她越生气。

但是,艾小爱就喜欢这样的胡小依。

善良,敏感,柔弱。

关键是,不会武功。

作为一个枭雄,最喜欢的就是这一点。

他需要卧榻之侧的绝对安全。

他不想学曹操半夜起来抄剑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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