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我就是气不过!(1/2)
于大章真的开始摸鱼了,不过却没有人对此有意见。
他之前带领的积案小组已经自动解散。
解散原因很简单:积案清零了。
宏口分局也成了松海唯一没有挂着积案的办案单位。
这样的人,别说摸鱼了,就算大白天去支队长办公室睡觉也没人敢吭声,甚至李钧都得在外面亲自给他把风。
不服气?
好啊,你也去办几个特案。
你也帮分局清空积案。
只要能做到其中一点,保证分局领导把你当成宝。
于大章现在的情况是,整个宏口分局都将他当成宝贝看。
所以这几天他去公园长椅上坐着发呆,被分局的人理解成了创伤后遗症。
经历了那么一场枪战,能活下来就是万幸,心理上出现问题是很正常的事。
这时候的人,会不自觉地想要找个安静舒适的环境,让自己能够独处。
摸鱼?
摸什么鱼,那是他在自我疗伤。
而真实的情况却没人知道。
于大章在公园既不是摸鱼,也不是疗伤。
他在等人。
准确地说,他要救人。
前世,就是在这个公园,一名警察因为救一个落水的人,被淹死了。
那名警察也是宏口分局的,和于大章认识,但是不熟。
仅仅只是互相知道对方的名字,见面时会打个招呼而已。
按理说,于大章不该管这样的事。
虽然重生了,但他不是救世主。
后世有一句话,他觉得很有道理。
尊重他人命运,放下助人情结,避免自我感动。
在他看来,这才是一个重生者应有的心态。
不渡他人,不内耗自己,各生欢喜。
即使要利用前世的记忆做点事,首先也是要利于自己的。
没办法,于大章就是这样一个俗人,天生就做不了圣母。
而这次却是个例外。
因为这名警察死的实在是太冤了。
前世就是在这个公园,当时警员潘健生正在休假,他陪着老婆孩子在公园散步时忽然听到有人喊救命。
那一刻他想都没想就跳进了人工湖。
结果他却被那个落水者给活生生溺死了。
后来据岸上围观群众的描述,潘健生游到落水男子身边,刚抓到对方胳膊,就被拖进了水下。
等再次浮出水面后,潘健生明显有些慌乱,但还是紧紧抓着落水男子的胳膊,试图将其拉向岸边。
结果他刚冒出头还没三秒,又被对方拉进了水下。
这一次的时间更久,潘健生始终没有露头,倒是那个落水男子中途浮出了两次。
等岸上的人再看到潘健生时,他已经在水下停留了至少三分钟。
在那种情况下,人是憋不住气的。
所以那时候的潘健生已经呛水了,并出现了脑部缺氧症状。
于大章前世看到笔录的时候,都能想象得到潘健生当时有多绝望。
在他眼里的落水者,却成了要将他推向深渊的恶魔。
可即使这样,潘健生依然抓着那个男人的胳膊。
说明他即使呛水了,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依然想着去救人。
如果这时候他能上岸,命是可以保住的,可惜……………
他又一次被那个男人拉入了水中。
这次又是两分钟。
当潘健生终于挣扎着浮出水面时,他的意识已经模糊,只是本能地摆动着手臂。
此时岸边的群众找来了一根长杆子,递到了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
那个落水男子却在抓住杆子的同时,顺势将潘健生踹进了深水区。
这一次,潘健生再也没有浮上水面。
他的老婆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人溺死在湖里,却无能为力。
潘健生的女儿还不满五岁,在目睹父亲惨死后,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自闭孤僻。
最可恨的是。
事后经过调查,那名落水男子不但会游泳,而且还游得非常好。
从大到小,我参加过少次游泳比赛,都取得了是错的成绩。
而我给出的解释是:这天是大心落水前,脚抽筋了。
那么荒谬的解释,连傻子都骗是了。
在潘健生看来,凭我的游泳水平,即使是用脚也能紧张游到岸边,根本就是可能溺水。
所以,这个落水女子是故意的。
我假装落水,其目的不是为了害人。
目标随机,谁上去救我算谁倒霉。
最前那件事被定义为:于大章见义勇为跳水救人,自己是幸溺水身亡。
落水女子家外也是是什么都有做,我们一次性赔给了于大章家人七十万。
后世的那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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