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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自首

观海区公安局。

一辆警车闪着警灯,匆匆地驶出派出所。

杨红梅恐惧地躲开警车,在停车场不安地徘徊。

一名警官走出公安局的大门,憋了一眼杨红梅,匆匆离开。

杨红梅几次准备踏入公安局接待室的大门,可又后退回来。

她今天是来自首的。

她知道只要跨入这个门槛,将不能再回到自己的家中,不能陪伴在两个孩子的身旁。

自丈夫在一次施工工地事故中失去了性命后,她就一人独自担负起这个破碎的家庭,靠着捡收破烂度日。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的贫民,她没有过多的盼望,只希望每天能吃个饱饭,愿两个孩子能平安长大成人。

她从就听过家乡民间有一种捕猴子的办法,在一块木板上挖两个洞,刚好够猴子的手伸进去。木板后面放一些花生,猴子看到花生就伸手去抓。结果,抓了花生的手紧握成拳头,无法从洞里再缩回来,木板成了一块活生生的枷锁。猴子就这样紧紧抓着它的花生,被人轻而易举捉去。可怜的猴子!它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它太缺食物,把食物看得太重了。

她知道,今天她来到公安局自首,她就是那只猴子,那只可怜的猴子。她需要食物,她需要金钱。她愿意以自己的性命换来孩子的幸福。

杨红梅掏出口袋里半个剩下的馒头,塞进嘴里,囫囵吞下。理了理凌乱的头发,再次鼓足勇气,走的接待室大门。

接待室里的一位警官,见她衣衫褴褛,立马呵斥。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滚开!"

杨红梅一个颤惊。

"我。。。。。。我。。。。。。我是来自首的。"

警官用诧异的眼光盯着杨红梅。

"你,你什么?"

"我是来自首的。我是一个放火犯,我有罪,我罪该万死!"

杨红梅罢,便扑倒在地,几乎晕厥。

嘴里仍不停地念叨着:"我有罪,我有罪,我罪该万死,我罪该万死!我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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